公司新闻
公司新闻

2021-2022年秋冬季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取得有监测记录以来好成绩!

发布时间2022-04-25        浏览次数:534

  2021年-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过程中,我市取得了自有监测记录以来的历史好“战绩”:PM2.5平均浓度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3%,在“2+26”城市中正排第2名,仅次于北京;重污染天数2天,较去年同期减少3天,PM2.5平均浓度和重污染天数均创秋冬季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同期好水平。特别是今年一季度,我市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综合指数4.21,同比下降21.2%;PM2.5平均浓度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9%;PM10平均浓度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0%;优良天数71天,同比增加16天,优良天数比率达78.8%;无重污染天,实现自2013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10年来的首次“清零”。
  据了解,在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期,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廊坊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围绕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重污染天气应对、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运输结构调整、面源污染治理、工业企业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8个方面,细化明确了35项重点任务并逐月分解设定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畅通完善工作机制,实施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机制,对工业企业污染超标、乡镇污染高值、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不落实等问题,时间交办、时间核查、时间查找问题原因、时间整改消除、时间反馈。同时,对经常出现污染高值的乡镇和园区污染问题,实施定点定位帮扶,深入分析原因,核查整改,重点盯办,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深挖工业企业减排。全市完成火电、水泥、玻璃、陶瓷行业6家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淘汰4台煤气发生炉,完成3座燃煤工业炉窑清洁燃料替代和20台其他行业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全市86台燃煤锅炉全部安装DCS中控系统,进一步提高自动化监管水平。完成13台燃煤锅炉单碱法低效脱硫工艺新型钙法脱硫升级改造,实现SO2稳定排放。实施燃煤供热站驻场监管制度,向35个供热站派驻105名驻厂员24小时驻厂监督,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排放。
  深挖移动源和面源污染减排。开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回头看”,常态化开展路检路查、入户抽查等,处罚违法行为614起。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常态化开展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处罚油品质量案件4起,发现并处罚整改黑加油站点(车)19个。推进“六尘共治”,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将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纳入规范化管理,安装定位系统并联网,常态化开展垃圾秸秆露天焚烧整治、禁燃禁放管控、秋冬季散煤管控“百日会战”、散煤复燃专项检查等行动,严控面源污染。
  深化VOCs治理“夏病冬治”。对全市2000余家重点涉VOCs行业企业、531家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对17批次油漆涂料、13批次胶粘剂VOCs含量限值进行抽查检测345次;192家印刷企业完成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169家企业完成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72家企业完成深度治理。开展源头替代、工艺过程、无组织管控、末端治理等全流程治理评估,提升涉VOCs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实施“一厂一策”。印发实施安次区包装印刷行业“一行一策”治理方案,加快传统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进度。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发现问题263起,完成整改238起,改造升级25起。
  科学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减排措施细化到具体企业和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施,持续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发布8次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过程。同时,积极落实河北省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突出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重大民生工程,将我市符合条件的306个企业(项目)列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情况下,不停产、不限产、少检查、不打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