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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测系统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油烟排放监测设备 |
产品型号: | |
品牌: | 988 |
产品数量: | |
产品单价: | 面议 |
日期: | 2024-09-25 |
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测系统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油烟排放监测设备的详细资料
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测系统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油烟排放监测设备是对餐饮行业排放的油烟、颗粒物以及非甲烷总烃浓度同时进行监测的系统。油烟在线监测系统是利用物联网感知技术、GPRS无线通信技术及GIS技术等开发的一套高性能的集油烟监测、数据采集、数据统计、数据传输为一体的系统。通过对餐饮业油烟排放浓度、净化器运行状态以及风机运行状态等进行智能监控的系统,从而将油烟排放浓度与油烟治理状况等统计数据实时、有效的反馈至环保监管部门及企业。1999年出台了《GWPB 5-2000》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并于2001年颁布了正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 GB 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这一标准要求所有餐饮业企业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2001年颁布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规定 "排放油烟的炊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
1、基于多种传感技术,对餐饮行业排放的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进行同时采集。
2、实时监测排放油烟成分信息,包括油烟浓度、颗粒物浓度、VOC浓度、温度、湿度、大气压力、净化器状态、风机状态、以及系统自身的工作状态,便于监管部门了解油烟的排放情况、净化设施的工作状态以及监测系统自身的工作状态。
3、监测数据采集周期≤60s,实现了对油烟排放的实时监测。
4、系统提供历史曲线功能,实时记录监测点位数据变化,并支持任意时段的数据的查询,便于监管部门了解数据的变化。
5、具有超标报警和油烟浓度探测器的拆除报警功能,可本地声光报警,并自动将超标信息、异常拆除信息上报至监控中心。
6、内置4G无线通讯模块,系统实时在线,数据主动上传。
可以实时监测餐饮企业油烟排放浓度、净化器的运行状态和风机运行状态;可以查询、统计和分析不同阶段的油烟监测情况;并具备超标自动报警提示的功能;系统采用标准的HJ/T212传输协议,可以支持多种环保局平台,并且可以结合地理信息系统(GIS)实现不同时空、不同维度图文一体化应用管理。
监测说明
6.1 采样位置
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部位。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1.5倍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
6.2 采样点
当排气管截面积小于0.5m时,只测一个点,取动压中位值处;超过上述截面积时,则按GB/T16157-1996有关规定进行。
6.3 采样时间和频次
执行本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指标体系时,采样时间应在油烟排放单位正常作业期间,采样次数为连续采样5次,每次10min。
6.4 采样工况
样品采集应在油烟排放单位作业(炒菜、食品加工或其它产生油烟的操作)高峰期进行。
6.5 分析结果处理
五次采样分析结果之间,其中任何一个数据与zui大值比较,若该数据小于zui大值的四分之一,则该数据为无效值,不能参与平均值计算。数据经取舍后,至少有三个数据参与平均值计算。若数据之间不符合上述条件,则需重新采样。
6.6监测排放浓度时,应将实测排放浓度折算为基准风量时的排放浓度:
式中:C基-折算为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时的排放浓度,mg/m;
Q测-实测排风量,m/h;
C测-实测排放浓度,mg/m;
q基-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大、中、小型均为2000m3/h;
n-折算的工作灶头个数。